优先股本(Capital Stock Preferred)
目录
|
优先股本是指银行的收益和资产分配权先于普通股的银行股本资本。
(1)优先股股东只按固定比例获取股息,不参加红利分配,因而发行新股不会降低原有优先股和全部普通股红利,不会影响银行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会削弱银行股票的市场吸引力,且易被原有的股东所接受。
(2)优先股股东不享有决策投票权,无权参与对银行的管理,不会削弱原有股东对银行的控制权,不会影响银行既定的经营决
(3)银行在正常情况下,运用优先股资金进行营运,其所得和润高于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的固定股息,这样,就可以增加银行的总收益,提高银行财务杠杆的效力。
(1)固定的股息支付使银行减少了经营中的灵活性,同时,也加重了银行经营困难时的负担。
(2)固定的股息,其收益能力有限,这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是很大。
(3)优先股的发行超过一定限度,便会降低银行的信誉水平,因为标志着银行信誉水平高低的是资本总量中的普通股股本,优先股过多,势必造成普通股在资本总量中所占比重下降,从而削弱了银行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