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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经认证合格,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所谓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指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87年3月正式发布的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具体包括企业的自信程度、产品质量、市场信誉、管理水平等。它是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在管理和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产品质量;而对企业自身来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证,即意味着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获得了有关权威机构的认可,从而可以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在我国,企业质量体系认证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强制要求企业申请质量体系认证。企业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的,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仅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不得在其产品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