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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抽查法是指审计人员从审计对象总体中任意抽取一部分样本进行审计的方法。其抽样方法既无规律可循,又无合理的根据,因而抽查的结果,会使审计人员承担较大的审计风险。可以说任意抽查法仅仅是为了减少审计工作量,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而采用的权宜之计。
任意抽查法可以减少审计工作量,使用最为方便,对抽查的规模和技术等无特定要求。因为只是随意抽取样本,对抽查的覆盖面和样本的代表性未作规定,因此,其抽查的结果缺乏可靠性。另外,其所有的审计证据不一定能反映真实情况。例如,对材料采购成本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如只抽查一个月份的证据,而这个月恰恰是故意少计、压低费用的,这时审计人员如果经验不足,就不能取得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