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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运输收入是指商业储运企业为委托单位统一代办商品运输业务的劳务收入。是储运企业通过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代委托单位办理发运、接运、中转运输商品以及其他服务而向委托单位收取的费用款项,包括调车费、道岔使用费、搬倒费、装卸车费和管理费等。代办运输收入,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又分为发运、接运、中转分运、直接运输、水陆联运和零担拼整车发运收益分成等项收入。办理代办运输业务的储运机构有专设的独立核算运输部(站)和仓库兼办代理运输业务两种。
在商业储运会计中,代办运输收入在“储运业务收入”帐户下设“代办运输收入”专户核算。发生收入时.贷(增)记“储运业务收入——代办运输收入”帐户,期末结转“利润”帐户时,借(减)记“储运业务收入——代办运输收入”帐户,结转后该帐户应无余额。采用定额包干收费的企业,代办运输劳务收入和代垫费用收回可全部在“储运业务收入——代办运输收入”帐户核算,也可将收回的代垫费用冲减“业务应收款”帐户与收取劳务费分流核算,未采用定额包干的企业,其代垫费用应通过“业务应收款”帐户单独核算,有些企业集中零担拼装整车收入在“储运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帐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