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管理(Industr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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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管理就是为实现产业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设计并保持一种良好的环境,对产业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沟通和控制的一种管理过程。产业管理有时又被理解为行业管理 。
产业管理包含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就是组织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来统一规划、协调、指导、沟通各同行业个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产业的发展;
第二个层次是国家政府机构通过制定各种财政、金融等政策来确定各产业,尤其是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对各产业进行规划、协调和指导。
它们之间的协调主要是通过行业协会和跨行业的行业联合会与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进行。
产业管理体制是指各产业管理机构和组织的设置,各机构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和经济利益的调节方法,是规范和调节各产业经济活动中各经济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制度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业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三类经济主体:政府、企业与中介组织。这些经济主体之间形成三种基本经济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企业与中介组织的关系;中介组织与政府的关系。这三种经济关系中,居于核心和基础地位的是政企关系。
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方面:宏观调控、微观管理和微观规制。
1、宏观调控是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中立协调者与管理者,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经济立法、经济计划、产业政策和行政手段等多种方式,引导资源流向,以实现特定的一个或者多个宏观经济目标。
因此,宏观调控反映的政企关系是一种间接的政企关系
2、微观管理是政府代表国家站在出资者立场上依靠行政命令或直接参与市场的方式对微观经济主体实施的一种内部管理,主要指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部分社会公益事业和部分城市公用事业的投资和直接管理活动。
3、微观规制则是政府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依据行政、法律法规和经济等手段对微观经济主体实施的一种外部限制和监督,它包括行政性规制、经济性规制(市场准入和特定产品定价)、社会性规制(产品质量、污染排放及劳动安全等标准的设定)以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
因此,政府的微观管理和微观规制反映的是直接的政企关系,它是政府通过某种手段对企业施加直接影响的行为。
二、中介组织与企业的关系
1、自律性行业组织。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制定行业发展准则,规范内部企业间的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2、法律、财务服务机构。主要职能是评价和审查企业的行为,监督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争,规范市场行为,反对欺诈,并调解市场纠纷。
3、市场交易中介组织。它们的作用是直接为市场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方便和服务,降低市场交易费用。
4、市场监督鉴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反对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保证市场公正交易、公平竞争,稳定经济运行秩序。
三、中介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中介组织所起的作用是多种多样的,最突出的就是桥梁和纽带作用。要起到这种作用就不能不与政府发生关系。
从中介组织与政府的关系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并维护一个良好的市场游戏规则,为中介组织创造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执业环境。
政府和中介组织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主体,它们在权力和职能上有本质的、明确的区分。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中介组织与企业等经济主体之间既是相互独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所谓彼此独立,就是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有明确的权利边界和职能范围,不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所谓相互依存,就是指政府为企业和中介组织的有效运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和相关规定,而中介组织则有效地沟通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产业管理有三种不同的模式:
1、产业内部管理型;
2、政府主导管理型;
3、政府与产业部门互动管理型。
(一)产业管理的总目标
产业管理的总目标,就是要在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按产业规划、按产业组织加以管理,发挥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促进和加强企业在产业经济活动中的横向联系和联合,加强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从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企业充满活力的产业管理体制。
(二)产业管理模式的选择
产业管理的总目标和现行体制决定产业管理模式的选择。产业管理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简政放权,搞活企业。
产业管理又要求加强和完善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就是要使政府部门从以往部门的集权管理转变为产业的宏观协调,主要通过各种经济方针、政策和指导性计划而不是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实现国家对整个产业的管理。
更重要的是,产业管理要求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充分协调,把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控制与企业的微观自主经营和充分搞活结合起来。
因此,从产业管理的总目标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看,我国的产业管理应当也应该采用第三种模式,即产业界与政府相互作用的产业管理模式。
(三)产业管理的组织建设
实现产业管理的目标,必须有一定的实施组织体系。我国的产业管理体系,将形成两个主体多种层次的管理体系。
主体1:是政府产业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履行产业管理职能,主要以法规和政策手段为主,是一种调控和干预性管理;
主体2:是众多的产业管理组织,以协调服务为手段,实行自主协调产业管理。
层次1:靠近政府,是一批大的行业协会和行业联合会,属半官半民性质,以协调手段为主,是一种引导推动性的管理;
层次2:是以产品协会为特征的行业协会,属民间性质,以服务为主要手段,是一种自律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