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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事业单位法人股是法人股的一种形式。除事业单位法人股外,法人股还包含其他多种形式,如企业法人股、基金会股等。我国《民法通则》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程序有如下规定:其一,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日起,就具有法人资格。其二,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从成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其三,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只要经核准登记后,自登记之FI起,才具有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也称非企业法人,一般而言,这类非企业法人与企业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活动性质有严格的区别。即非企业法人本来是从事非生产性、非营利性活动的法人组织。为维护国家有效地组织管理社会生活,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更好地完成自身的任务,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非企业法人不得从事企业经营活动。所以事业单位法人股,特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并且是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事业单位法人股是公有股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