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Senior Economist)

目录

  • 1 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
  • 2 高级经济师的报考条件
  • 3 高级经济师的报名时间及方法
  • 4 高级经济师的注册管理
  • 5 高级经济师的著作、论文要求
  • 6 高级经济师的考试成绩管理

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不受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条件限制。

  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粤人发〔2003〕178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高级经济师的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高级经济师的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以前(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高级经济师的注册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高级经济师的著作、论文要求

  任经济师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一致的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著或主编专业著作、译著、省以上通用的高等学校经济类教材一部以上。(作为主编,本人撰写部分需超过5万字,未注明本人分享撰写字数的按所有参编人员平均计算。论文集不算)

  (2)在省级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经济专业大报的经济版面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公开发表经济、经济管理专业论文三篇以上(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在非正规出版物上刊登的文章不得作为申报评审条件。

  (3)参加编写专业著作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超过3万字)。并且,在省级以上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经济专业大报的经济版面上,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公开发表经济、经济管理专业论文一篇以上(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

高级经济师的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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