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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解除信托又称确定信托,是指在信托合同中规定信托人在其生存期间不保留可以变更、延长或修改信托契约及终止信托契约等权利的信托。
非解除信托以他益信托为基础,即这种形式的信托与第三者受益人有关。非解除信托下,由于信托人不能够随意解除或变更信托契约,信托的各方面关系人必须严格地执行信托契约中确定的条款和内容,因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比较确定,如受益人可根据信托合同在信托期间内获取收益并在信托结束时获得信托财产所有权,而无中途失去这些权利之虞;受托人也必须在信托期间内忠实地履行其义务,并有保证地享受相应的权利;但委托人权利相对受限制,主动性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