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征收

目录

  • 1 什么是集中征收[1]
  • 2 集中征收的操作和运行[1]
  • 3 集中征收的注意事项[2]
  •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集中征收

  集中征收就是指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审核、办理有关税收征收事宜的征收模式。

  集中征收采取公开办税的形式,建立税收征收服务大厅,将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的分解,由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科、室)在大厅内设立窗口,同时辅之以现代化的手段,实现税企、税银计算机联网,建立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入库销号、滞纳尾欠、查补提退、发票管理、催报催缴到会统核算、报表处理等一套系统完备、功能齐全的税收征管信息处理系统,从而实现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政策咨询的一条龙管理服务。

集中征收的操作和运行

  (一)集中征收的具体操作

  我们所谈的集中征收是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在它的具体运行中也紧紧围绕着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及其相关的监督、配套程序来进行的。一般,我们把税务登记作为第一道工序,根据征管法规定,新开企业首先在“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一系列手续,然后才成为合法的增值税纳税人。接下来就是集中征收的核心内容——纳税申报。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先持信用卡或专用支票到“结算”窗口办理税款入库,然后凭加盖“结算”窗口章戳的信用卡或专用支票和所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再到“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和完税手续。同时,纳税人的申报、入库情况及有关资料被录入微机,并反映出包括提退、滞纳、欠税等各种信息情况,供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了解和管理。在“咨询服务”窗口可以得到纳税人所需要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资料。“发票管理”窗口负责各类普通发票的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责任书》的签订及专用发票的代理开具、代管工作,审核、查验发票填开情况,传递发票

  发售和发票违章处理情况等。由于实现了微机联网,负责审批销售发票的微机可以根据所接收的企业申报情况、申报质量及有关资料做出对该企业售票或处罚的决定。同时也可将欠税催缴无效的企业名单输入微机进行监控。这一整套运行过程既为纳税人提供了尽可能的服务,也对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做到了有效的控管。

  (二)建立与集中征收相适应的配套制度

  集中征收作为税收征管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它正常的操作、运行,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证。根据集中征收的内涵特点,我们拟建立以下制度。

  (1)税务公告制度。通过税收政策、法规公告,设立固定税法公告专栏,编发《税收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将税收政策、征管法规及纳税、违章处罚情况进行公布,确保纳税人了解税务信息的渠道畅通,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对税收政策掌握、执行的及时性、准确性。

  (2)实行税务、银行联合办税制度。在征收大厅内设立“结算”窗口,作为工商银行的派驻机构。所有企业在申报纳税时首先持信用卡或专用支票到“结算”窗口办理专存事项,然后持盖有银行印签的“税收缴款书”回执联和填好的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到“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和完税手续,税款入库通过税银微机联网进行数据交换即可完成。若信用卡或专用支票不足以支付税款时,银行按透支处罚。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既有利用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又便于税务、银行互相监督。

  (3)严格税务稽查中的处罚制度。要确保集中征收的顺利运行,必须加大税务稽查的力度,重点是对稽查中所出现的违章问题做出符合税法的严格惩处,达到督促、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增强依法纳税的义务感和责任感,使广大纳税人在纳税中做到“自核自缴”,从而为集中征收提供有效的监督保证。

  (4)建立新的目标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在新的征管模式下,要建立以下考核目标:税收政策正确执行率、征管资料记载完整率、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税务违章案件查结率、税务违章依法正确处理率、征管资料齐全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收缴款书结报率,通过这些以考核征管质量为主的目标体系对税务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同时,建立起以干部任免、工资奖惩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征管新模式整体效能的发挥。

集中征收的注意事项

  随着征管改革的推进,全国大部分基层征收单位都建起了集中办税场所, 实现了集中征收。集中征收有利于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组织税款入库, 有利于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税务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但是, 当前也出现了“边、远、散” 纳税户申报率有所下降, 信息反馈时有梗塞、征管资料不健全等现象, 必须引起重视, 抓紧着手解决。

  一、要切实解决“ 边、远、散”纳税户的纳税申报问题。

  目前, 距离集中办税场所“ 边、远、散”或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落后的地方,纳税申报率有所下降。对此, 既要加强对这些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 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 也

  要在继续完善征管改革的基础上, 根据纳税人到集中办税场所纳税不方便的实际情况, 采取诸如就近增设纳税点等办法, 解决纳税人纳税的实际困难。

  二、要将集中征收中反映出的信息迅速传递出去

  新的征管模式有赖于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系列的相互协调、配合。其中, 集中征收对税款征纳信息的及时传递是个关键。国税局、地税局由于没有隶属关系,信息传递就显得非常重要;同一税务机关内部各环节之间同样需要信息传递。如果信息不畅或传递不及时,就可能造成工作脱节, 出现漏洞, 流失税收。要把集中征收中反映出的信息及时传递出去, 就必须建起计算机局域网和广域网, 使国税局、地税局及各自系统内的信息能及时传递、共享; 对一些边远和穷困地区网络建设不健全的, 也要通过其它途径将信息及时传递出去, 为征管和稽查工作提供依据和线索, 保证应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要加强征管资料的积累和档案管理。

  目前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对征管资料的积累和归档有所忽视,征管资料档案的质量和数量都有所下降, “取数难”的现象较为普遍, 给征管和稽查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因此, 应加强税收征管资料的积累和档案管理工作, 并修改和进一步开发征管资料软件, 使征管资料尽可能全面、翔实、实用、规范; 并上国、地税务系统局域网、广域网, 使资料共享。税收集中征收, 特别是运用计算机开票和管理后, 税收征管资料的积累和管理, 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参考文献

  1. 1.0 1.1 吴彪,张国梁.集中征收的概念、形式及其操作 (A).经济师.1997,4:77
  2. 王继腊.集中征收应注意解决几个问题(A).中国税务.199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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