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岱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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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岱孙

陈岱孙简介

  陈岱孙(1900.10.20-1997.7.27)原名陈总,1900年10月20日生于福建省闽侯县。著名经济学家、教育家。1924年取得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26年取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1915年考入福州鹤龄中学。1918年考入清华学校(今清华大学),1920年毕业后获得庚子赔款公费留美资格。1922年毕业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获学士学位,并获金钥匙奖。1922年入哈佛大学研究院,1924年取得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26年取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后赴英、法、意等国作短期考察和研究。 1927年回国后,任清华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及经济系主任。1937年随清华大学南迁,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任教授和经济系主任、商学系主任。1945年起历任清华大学教授、保管委员会主席、法学院院长、经济系主任。1952年任中央财经学院第一副院长。1953年起任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校务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兼任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委员、经济学组副组长,中华全国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全国政协第二至八届委员,第六、七届常务委员。1984年起兼任清华大学名誉教授。

  陈岱孙在财政学、统计学、国际金融、经济学说史等方面都有极高的研究成就。他密切关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如何认识和把握我国经济生活的现状和规律,确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取向提出了自己重要的意见。他主张对于经济现象的研究要注意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两个方面,批评忽视数量分析的倾向。在经济学说史的研究中,他指出魁奈经济表不仅涉及简单再生产,而且对扩大再生产也作了说明。他对于“亚当·斯密矛盾”也有缜密深入的研究。对于如何正确对待西方经济学和经济政策,他认为我国和西方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现代西方经济学的整个体系不能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而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分析方面,可以供我们参考与借鉴。

  陈岱孙从事经济学教育七十年,为国家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人才,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的经济学教育理论,他认为应将专才和通才教育结合起来,主张实行基础理论和应用科学的恰当结合,坚持培养经济科学人才要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全面训练。陈岱孙教授学识之渊博,教学艺术之高超,素享盛誉,是一位杰出的道德、文章堪称楷模的德高望重的经济学界宗师。

  陈岱孙主要著作有:《经济学说史讲义》、《经济学说史》、《从古典经济学派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说史》(主编)等;主要论文有《规范经济学、实证经济学和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说的发展》、《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西方经济学中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两思潮的消长》等。陈岱孙解放后发表的论著结集为《陈岱孙文集》,另有《陈岱孙学术论著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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