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机制(Long-Effect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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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是指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长效机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
机制是使制度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配套制度。它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二是要有推动制度正常运行的“动力源”,即要有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组织和个体。机制与制度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机制不等同于制度,制度只是机制的外在表现。
一是规范性,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与关联是按照一定规范运行的;
二是稳定性,各项工作运行模式是相对固定的;
三是长期性,即是有长期的效应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