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是指对邮政公司的信函递送等普遍服务部分的运营进行补贴。
设立普遍服务基金的用途,主要有四个用途。
首先是用于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建设和必要的社会购置,以及农村村邮站运营补助;
第二是因产权不清,或者破产等原因,无法确定业主的城镇居民楼信报箱建设;
第三是邮政普遍服务安全、监管、科技和信息等基础建设,并且此类支出总额不超过当年基金支出总规模的百分之五;
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