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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产品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道德”,而是消费市场意义的道德产品,即企业的产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必须是道德的,必须进行道德规范,否则消费者将自己建立NGO(非政府组织)在购买环节团结起来,以对抗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强势或欺诈,由NGO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认证,然后消费者拒绝非认证产品,或者提倡购买认证产品。
目前,道德产品己得到很多西方企业的认可并逐渐得到推广普及。比如“道德牛仔裤”,这种牛仔裤并不新颖名贵,但具有“正义价值”,第一不污染环境,是环保产品;第二不用廉价劳动力生产。当这种牛仔裤上架销售时,无形中对某些靠剥削别国廉价劳动力生产的所谓名牌产品发生责问:你的产品除了牌子响亮之外,是不是会对人体产生伤害?在生产过程中,有没有伤害社会公德?反而的例子,则有2004年沃尔玛因生产“非道德产品”遭到起诉、2007年麦当劳“道德产品”咖啡等等。
道德产品不仅包括产品本身的功能价值或品牌价值,还包括了产品生产及销售过程的道德价值,它取决于企业在道德上的态度和立场,也决定着企业的最终归宿。孔子有云:“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而呼唤道德产品、建立道德的市场经济,正应该是“知所先后”和“近道”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