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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溢卸货物是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提(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但不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溢短装条款所多装的货物。
进口误卸货物,指将本应运往国外港口、车站或国内其他港口、车站但在本港(站)误卸下的货物。
进口溢误卸货物,贸易方式代码为"4539"。
由海关处理的溢、误卸货物,贸易方式代码为"4500"。
本贸易方式包括以上定义所述的进口货物,但不包括:
(一)进口合同规定的溢短装条款溢装的货物应按合同项下进口货物的贸易方式。
(二)运往国内其他港口或退运国外的误卸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