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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效益是指工程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的正贡献与反贡献。费用是指为项目投入的社会劳动和资源消耗的真实价值,效益是项目产出的全部有益的效果,包括以价值形式表示的劳动成果或以使用价值衡量的效用。
国民经济评价时费用效益的识别,应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目标出发,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有效利用从而保证国民收入最大增长为基本目标。凡项目对国民经济所做的贡献,即由于项目的兴建和投产为国民经济提供的所有的经济效益,均计为项目的经济效益;凡国民经济为项目付出的代价,即国家为项El建设和生产所付出的全部真实的经济代价,均计为项目的费用。
1.直接费用和效益(内部效果):直接费用是用影子价格计算的直接投入物的经济价值,如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物的经济价值。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项目使用投入物而扩大生产规模所耗用的资源费用。
2)减少对其他项目投入物的供应而放弃的效益。
直接效益是用影子价格计算的项目直接产出物的经济价值。如果某一项目并不增加产出,其直接效益则表现为投入的节约,即因节约而释放到社会上去的那部分资源的经济价值。一般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增加该产出物数量满足国内需求的效益。
2)替代其他相同或类似企业的产出物,使被替代企业减产以减少国家有用资源耗费(或损失)的效益。
3)增加出口(或减少进口)所增收(或节支)的外汇等。
2.间接费用和效益(外部效果):项目的间接费用是指为项目付出了代价,项目本身并不需要支付的那部分费用,即社会为项目付出的代价。如由于项目上马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引起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即为外部费用。
项目的间接效益是指项目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而项目本身并未得益的那部分效益,即项目为社会产生的效益。如建设一个钢厂的同时,修建了一套厂外运输系统,这套运输系统除为钢厂服务的同时,还使当地的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受益,这部分效益即为间接效益。
在实践中,项目外部效果是很难计算的,为了能比较顺利地计算外部效果,可以把与项目有关相关联的项目(相关项目)合在一起作为联合体进行评价,然后再把它们分解开来,得到外部效果。
相关项目是指拟建项目建成后,要维持其正常生产和流通可能引起的其他新项目的建设,而这些新项目所需的投资成本及其产生的效益又没有包括在拟建项目之内。
一般为了全面反映拟建项目引起的费用和效益,必须对相关项目效果进行分析。为此应首先划定相关项目的范围。如:一个钢铁厂的投资,需要大量电力、煤炭、铁矿石,于是可能需要建设电厂、煤矿(现有的电厂、煤矿不能提供),而为了这些项目的建设又需要机械制造行业增产各种机械设备,而生产机械设备又需要其他各种生产要素,如此循环往复是没有底的。
针对上述情况,一般在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划分相关项目的原则是:直接为拟建项目服务的项目才算相关项目。如上述的情况只需把电厂、煤矿、铁矿石生产算做相关项目,而机械行业则不能算作钢铁厂的相关项目(直接为钢铁厂提供设备的企业除外)。
对于相关项目费用和效益的测算,原则上应与项目直接费用和效益测算没什么区别,也是按照国民经济评价的基本方法,利用影子价格来计算,但在测算相关项目的费用、效益时要防止重复计算,也要防止只计算成本费用不计算效益的情况。
另一类需要考虑的相关项目是公共工程等基础设施,如道路、教育卫生、商业网点等,这类项目如果作为拟建项目的一部分,则其费用和效益已包含在项目的费用、效益之中,不能再算做相关项目;但若这类项目没有作为拟建项目的子项目,且又是为拟建项目服务的,则必须进行相关效果分析,但若这类项目同时为当地服务,并不专门为拟建项目服务,则可以不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