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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组合体是比联销同盟稍紧密一些的联营形式。购销组合体是类似辛迪加式的松散联营。各个成员单位虽然在商业业务上失去了独立性,但是,它们在法律上、生产上和财务上仍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 。从而,它能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要求而发挥其积极作用。
它通过各加盟企业间的联购联销协议书,使各加盟者的商品经营业务在规模、范围、网点市场面和资源基地等各个方面都明显地增强了实力。这对于发展或促进社会化大流通是有明显作用的。这种购销组合体既适合于物流行业内部各地各级不同专业公司之间发展经营业务,又适合于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国)的物工联营体,或物贸联合体的发展。
特别是对于发展物工联营体购销组合这种联合经营形式更具有深远意义。它将在物工联营体中统一筹划并组织各个工业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业务,把这种处于商品生产过程两端的流通活动统一由物流企业办理,而各个生产企业将集中尽可能多的各种经营要素于产品生产过程。这样,无疑将大大节省生产资金在流通环节的占压,必将形成较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就在实质上成了购销组合体的供销部门,而各个加盟的工业企业就相当于是该购销组合体承担不同生产作业任务的车间。显然,发展购销组合体是比联销同盟体更有利于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大流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