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商品溢余

目录

  • 1 购进商品溢余
  • 2 购进商品溢余的核算 [1]
  • 3 参考文献
  • 4 相关条目

购进商品溢余

  购进商品溢余是指商品在购迸过程中实收数大于应收数的溢余。发生购进商品溢余,有的是由于商品本身性质或自然条件的影响等自然原因所造成;有的是由于供货单位工作中的差错等人为原因所造成。

购进商品溢余的核算

  在商业会计中,购进商品溢余在未查明原因之前,先在“待处理收益”帐户核算。查明原因时,属于自然升溢的,作为财产溢余处理;属于进货多收的,应向供货方退回商品或补交货款。其会计处理如下:

  (1)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溢余时:

  借(增):库存商品(实收数)

   (增):待处理收益(溢余数)

   贷(减):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商品(应收数)

  经查明在溢余商品中,有部分属于自然升溢,作财产溢余处理;有部分属于供货单位多发,同意补交货款。

  借(减):待处理收益(溢余部分)

   贷(减):银行存款(供货方多发部分)

   贷(增):财产溢余(自然升溢部分)

  (2)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溢余时:

  借(增):库存商品(实收数售价)

   贷(增):待处理收益(溢余数进价)

   贷(增):进销差价(实收数差价)

   贷(减):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应收数进价)

  经查明在溢余商品中,部分属于自然升溢,作财产溢余处理;部分属于供货方多发,同意补交货款。

  借(减):待处理收益(溢余部分进价)

   贷(增):财产溢余(自然升溢部分进价)

   贷(减):银行存款(供货方多发部分进价)

参考文献

  1. 会计大辞库 第二卷.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19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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