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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职责是指对企业务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在质量管理活动中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权限的具体规定。
只有明确质量职责才能真正做到质量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把所有的质量职能活动切实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工作岗位。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还可以查清责任,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从而更好地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一般说来,质量职能和质量职责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质量职能是针对过程控制需要而提出来的质量活动属性与功能,是质量形成客观规律的反应,具有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而质量职责则是为了实现质量职能,对部门、岗位与个人提出的具体质量工作分工,其任务通过责、权、利予以落实。因而具有人为的规定性。可以认为,质量职能是制定质量职责的依据,质量职责是落实质量职能的方式或手段。
根据质量职能概念,在产品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均分布在企业的各个主要职能部门,质量管理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要对分散在企业各部门的质量职能活动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从而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