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权(Right of Re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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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权是版权所有人的一种权利,指对作品的某些使用必须取得版权所有人许可方为合法,否则即为侵权行为。
认可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复制或翻印任何作品的权利;
(2)公开演出音乐、戏剧和电影作品的权利;
(3)制作文学或音乐作品演出录音的权利;
(4)文学作品摄制成电影或把几乎任何作品拍进电影中的权利;
(5)通过收音机、电视机、互联网或其他工具,广播任何作品的权利;
(6)翻译文学作品的权利。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上述有一些并不是专有的认可权,而只是取得报酬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有法律规定对某些使用完全免费,例如供个人使用而抄录,或在学校内使用或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