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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有用原理是指人力资源个体之间尽管有差异,有时甚至是非常大的差异,但必须承认人人有其才,即每个人都有他的“闪光点”,都有他突出的地方。比如有的人研究开发能力很强,有的人组织协调能力很强,还有的人表达能力和自我展示的能力强,当然也有的人对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适应的能力很强等。
这种差异要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者要有深刻的认识,对人不可求全责备,而是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地搭配组合人才,充分发挥每个人的长处和优势,而不是只采用淘汰的办法,使人人都有不安全感。
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任何要素(人员)都是有用的,关键是为它创造发挥作用的条件。换言之,没有无用之人,只有没用好之人。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这一原理。
1、人才的任用需要一定的环境。一是知遇,要有伯乐式的领导者对人才任用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二是政策,如“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政策,使许多人才走上更高的岗位,甚至领导岗位。
2、人的素质往往呈现复杂的双向性。如吝啬鬼有时也很慷慨,一向认真的人也会马虎,坚强的人也会有胆怯,懦弱的人也会铤而走险等。这使了解人、用其所长以及发现和任用人才增加了许多困难,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要克服各种困难去知人善任。
3、人的素质往往在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优点和缺点共存,失误往往掩盖着成功的因素。各种素质的模糊集合使人的特征呈现出千姿百态,形成“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现象。平庸的人,也有闪光的一面。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应当成为善于捕捉每个人身上的闪光点并加以利用的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