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辩法(Synec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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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的角度,群辩法是指企业的主管人员挑选若干性格、专长各异的人员座谈,自由交换看法,无拘无束地讨论,以发展新的构想,发生更多的好创意。
从教育的角度,群辩法是为鼓励学生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教学模式应该是具有一定灵活性的、可变性的,让学生各种不同的发展欲望得到充分表现;在模式的结构与程序中要体现有利学生开展发散思维、求异思维,允许并鼓励学生质疑、提问、标新立异。
群辩法模式是戈登(William Gordon)及其同事开发的,最初运用于工业生产,后来在课堂教学中推广应用。所谓群辩法就是指在集体中交流不同意见,利用非理性力量达成新的理解的创造性过程,此用于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强调运用无理性和情绪的力量,为解决问题提供新颖的思路和新的可能性。戈登认为,尽管客观的分析和观察对解决问题是重要的,但运用移情、想象和情感的能力同样是重要的,且创造性通常来自思维的无理性因素。此模式的运用宗旨即在于加强思维的无理性因素,突破解决问题的常规局限,探索创造性解决问题的途径。
集体中运用群辩法不仅可以增强团体的创造力,而且可以通过个体间相互的思想激发,提高个体的创造力;另一个优点是鼓励学科之间的联系。各种不同观点冲突、融合的过程促使师生超越人为的学科界限寻找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