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指标法(Aggregative indicator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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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标法是统计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大量观察法、统计分组法、综合指标法)。
综合指标法是指运用各种综合统计指标,从具体数量方面对现实社会经济总体的规模及特征所进行的概括和分析的方法。在大量观察和分组基础上计算的综合指标,基本排除了总体中个别偶然因素的影响,反映出普遍的、决定性条件的作用结果。
综合指标法使用三种指标,即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或简称为绝对数、相对数和平均数。
(1)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反映被研究总体的单位总数或它的某种标志的总量。如工业企业总体的企业数和它的固定资产额、工业总产值等。总量指标按其所反映现象的性质,可分为:
①时期指标。反映某些社会现象在一段时期内发展过程的总数量,如一段时期的产品产量等。连续的时期指标可以累计。
②时点指标。反映社会现象在某一时点(瞬间)上所处状态的总数量,如年末的人口数等。累计时点数列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正确计算总量指标,不是一个单纯的加总技术问题,首先要以正确理论为依据,注意现象的同类性,确定指标的性质和内容、核算的具体界限和统计的方法等。总量指标在计划管理和了解国情国力的基本情况方面应用很广,又是计算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的基础。
(2)相对指标
反映两个互有联系的社会现象数量的对比,表现被研究对象的发展程度、强度、利用程度、与其他现象的相互关联程度和总体结构等。它把绝对数值概括化和抽象化,使许多原来不便于直接对比的事物可以进行对比。相对指标一般可分为五种:
①计划完成程度指标。为报告期实际数与计划数对比,以百分数表示。对比数值通常是用绝对数,也可用相对数或平均数。它反映整个时期计划执行的总评价,如实际数为部分时期的累计数,则反映计划执行的进度和均衡性。分析长期计划(如五年计划)执行情况时,视计划任务的不同而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累计法。凡计划指标是按计划期各年总和规定的(如基本建设投资额计划),要求用实际累计数计算各年累计完成百分比。全部计划时间减去累计已实际完成的时间,为提前完成计划的时间。二是水平法。凡计划指标只要求在计划期末年能达到时应用(如主要工业品产量)。连续一年的实际数已达到计划指标以后的时间,为提前完成计划的时间。
②结构指标。为所研究现象各部分数值在总体中的比重。它说明总体的构成,反映事物发展的普遍程度,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③比较指标。为某一时期同类现象间的数量对比,用倍数或百分数表示。如两国间土地面积的对比或人均粮食产量的对比。比较指标通常用绝对数对比,有时也可用相对数或平均数对比。
④强度指标。有密切联系的两个不同总体总量的对比。它表示现象发展的强度、密度和利用程度。如某时期某地区出生人数对该时期该地区平均人数的比值,就是该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强度指标是两个总体总量的对比,所以它的计量单位一般是复名数,如人口密度用“人/平方公里”,铁路网密度用“公里/千平方公里”等。
⑤动态相对数。现象在不同时间上的对比。即报告期指标与基期指标的对比。这个相对数也称 “发展速度”,可以百分数或倍数表示。
相对指标在计划经济、经营管理研究中都被广泛地应用。应用相对指标的原则是:选择合理的对比基数;分子分母在统计范围和核算方法上可比,相对指标与绝对指标结合分析,计算每增减百分之一的绝对值的大小。
(3)平均指标
总体内各单位某一数量标志不同数值的一般水平。它使各单位上标志值的差异平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