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平衡法(method of statistical bala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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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平衡法是指列出等式或编制平衡表以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数量之间的对等关系的方法。是进行经济推算、预测和研究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手段。
统计平衡法分两种:
①单项(专业)平衡法。主要用于研究供需协调情况,如煤炭平衡、钢铁平衡等。其基本平衡关系为:期初结存+本期收入=本期使用+期末结存。
②综合平衡法。按平衡任务组织的、主要用于研究总体各组成部分的平衡关系,如全国的农轻重各业的平衡,工厂的设备、劳力和原材料的平衡,学校的教师、学生和教学设施的平衡等。综合平衡常通过各种比例关系加以反映。
综合平衡与专业平衡是相互制约密切联系的。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后者以前者为归结。在方法上要把两者结合起来运用。
统计平衡是已经实现了的平衡,适合不适合,在数量上总是平衡的。所以,数量对等是平衡法的表现形式,比例合理是平衡法的实质内容。需要通过对比和其他分析方法,对已经实现的平衡,分析其协调程度。例如,计算各种比例指标,研究其结构变化;与计划、与历史、与有关单位对比,在对比中研究其适合程度,克服薄弱环节,发掘国民经济发展的潜力。
编制统计平衡表是统计平衡法的重要手段。统计平衡表的种类很多,从结构形式看,有收付式平衡表、并列式平衡表和棋盘式平衡表;从所反映的经济内容看,有反映人力、物力、财力的各种平衡表,以及以国民经济为整体,反映社会再生产全过程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表(见物质产品平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