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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原则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准则和行为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除应遵循常规审计所遵循的依法审计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证审计原则;审帮结合的原则;科学性、重要性、经济性的审计原则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权力和责任对应的原则。经济责任和经济权力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有经济权力就有经济责任;同样,有经济责任也有对应的经济权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享有经济权力的大小来确定应该履行经济责任的范围和内容并明确划分不同责任期间的责任归属,始终贯彻权力和责任对应的原则。
(2)适时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强调时间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适时完成。如:承包租赁兑现审计,必须在年初头二三个月审定,使厂长(经理)及职工兑现上年收入;厂长(经理)离任责任审计,也要在短时间内对厂长的德、能、勤、绩进行审查,提供给有关部门。否则,时过境迁,对促进责任者履行经济责任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3)维护责任双方利益的原则。维护责任双方利益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基本出发点,贯彻好这一原则能够协调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监督双方履行各自的经济责任。同时,保护双方在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取得合理利益。
(4)相关性原则。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遵循和贯彻相关性原则,是指在确定审计规划、制定审计程序、搜集审汁证据时,要以是否与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标准,以此来确定审计重点。凡与经济责任无关的问题,如会计技术问题等和经济责任履行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可不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