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法制体系

目录

  • 1 什么是经济信息法制体系
  • 2 经济信息法制体系的划分
  • 3 经济信息法制体系的内容
  • 4 相关条目

什么是经济信息法制体系

  经济信息法制体系,或称为经济信息法律体系,是指不同效力和地位的经济信息法律法规的总和。

经济信息法制体系的划分

  依照渊源和效力进行划分,经济信息法制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议等。

  第二类是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完整的、长期作用的、专门性经济信息法律。

  第三类是国务院及其主要职能部门制定或颁布的为贯彻、执行第一、二类法律的有关细则、补充规定、条例等行政法规

经济信息法制体系的内容

  经济信息法制体系按照内容可以分为四类:

  1、经济信息产权法律

  经济信息产权法律,是指界定经济信息的权益归属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归属的法律的总称,它是经济信息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内容。

  2、经济信息安全法律

  经济信息安全法律是指保证经济信息的完整性、秘密性和经济性不遭侵犯和破坏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3、经济信息市场法律

  经济信息市场法律,是指确保经济信息交易规范比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在经济信息市场法律制度建设下,首先必须对诸如经济信息产品、经济信息交易、经济信息市场、经济信息产品价格、经济信息市场竞争管理等概念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然后对经济信息产品和经济信息交易的范围进行界定,确定经济信息产品价格的法律依据.最后解决经济信息衍场公平竞争的问题。

  4、经济信息产业法律

  经济信息产业法律,是指调整人们在经济信息产业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是依法治理经济信息产业的重要工具,也是经济信息产业发展规律的一种法律表现。它调整的对象为宏观的经济信息产业决策、预测和规划,以及微观的经济信息产业研究、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产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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