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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中心城市是指在经济区域中居于核心地位、对于区域中其它各类城市在经济上发挥主导作用的城市。
经济中心城市根据其空间的影响范围可分为:全国、跨省大区域、省域、省内区域、市域五个级别。不同级别的中心城市在其特定的空间范围内与其周边城市以及经济腹地间存在紧密的经济联系,表现为物质、技术、资金、信息等各种“流”的流动。这种“流”的总合正是中心城市在经济区域中运动状况的外部反映。
作为经济中心的城市,通常必须具备几个基本条件:地理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经济条件、腹地条件。由于经济中心城市的规模效益、市场效益、信息效益、人才效益、设施效益等效益的吸引,使得区域中的人口、产业、原料、资金和科学技术向中心城市集聚,因此经济中心城市往往能够获得优先的发展。然而,城市的交通条件、经济实力和腹地条件都是城市经济发展中易变的因素,城市的地位可能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在区域经济竞争中消长变化,导致区域经济中心的转移。正如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的形成能够刺激城市发展一样,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的丧失也同时意味着城市发展优势和资源的丧失,使得城市发展呈现衰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