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控制(Disciplinary Contr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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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控制是指对单位内部某些业务经办人员制订出某些专门纪律,以警示其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增强其自律意识。有关纪律不仅应存在,而且应具有相应的刚性,并确实得以认真实施,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实施奖惩兑现。
纪律控制是人员素质控制的补偿性控制,其运用有一定局限性,且纪律具有很强的岗位性和时效性,有时不同的情形能够做出不同的解释。
基础控制、纪律控制、实物控制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对任何一方面的疏忽都会影响其他控制作用的有效发挥。总的说来,基础控制侧重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实物控制侧重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而纪律控制则是前两者得以最终实现的保障。
纪律控制基础控制是会计控制的前提,但要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切实地加以贯彻执行。纪律控制就是为保证基础控制能充分发挥作用而进行的控制,它主要包括内部牵制和内部稽核。
1.内部牵制。
内部牵制是一种以事务分管为核心的自检系统,通过职责分工和业务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内容能自动被其他作业人员核对查证,从而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它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从纵向看,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经过上、下级有关人员之手,从而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制约;从横向看,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彼此不相隶属的两个部门的处理,从而使每个部门的工作或记录受另一个部门的牵制。
2.内部稽核。
从广义上讲,内部稽核包括由单位专设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的内部审计和由会计主管及会计人员进行的内部审核。与内部审计不同,内部审核则是由会计主管及会计人员事前或事后,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有关会计记录,进行相互核对,确保会计记录正确无误的一种内控制度。除了内部牵制和内部稽核外,纪律控制的内容还包括来自企业领导、其他横向职能部门及广大职工的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