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杜威(John.Dewey 1859.10.20-1952.06.01):美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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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在公元1859年10月20日出生,他诞生在一个中产阶级的杂货商家中。他的家乡在新英格兰的维蒙特州的贝林顿。这个地方向来习于自治,崇尚自由,笃信民主制度。杜威小的时候有点害羞,并不是很聪明的小孩,不过他很喜欢看书,是大家公认的书虫。他在中学毕业之后,就进入当地的维蒙特大学就读。大学的时候,杜威修过希腊文、拉丁文、解析几何及微积分,大三开始涉猎自然科学的课程,大四时,他才更广泛地接触到人类智能的领域。
1879年,杜威大学毕业,开始了他一直想要从事的教职工作,并且继续研读哲学史。1882年,杜威首次发表论文,这三篇论文被刊登在全国唯一哲学学术论文的杂志上,对他自己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鼓舞。
1894年,杜威跟他妻子创立了实验小学,后因归并的问题,遂辞职离去。之后他到了哥伦比亚大学任教,1919年,他曾经先后在北京、南京、杭州、上海、广州等地讲学,他还去了苏联、土耳其、南非及墨西哥等地。
杜威在87岁的时候再婚,一直到93岁(公元1952年)因肺炎去世。
学校即社会
杜威认为,教育就是儿童现在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他说:“生活就是发展,而不断发展,不断生长,就是生活。”因此,最好的教育就是从生活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教育就是要给儿童提供保证生长或充分生活的条件。由于生活就是生长,儿童的发展就是原始的本能生长的过程,因此,杜威又强调说:“生长是生活的特征,所以教育就是生长。”在他看来,教育不是把外面的东西强迫儿童去吸收,而是要使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得以生长。
由此,杜威认为,教育过程在它的自身以外无目的,教育的目的就在教育的过程之中。其实,他反对的是把从外面强加的目的作为儿童生长的证式目标。杜威认为,既然教育是一种社会生活过程,那么学校就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他强调说,“学校应该成为一个小型的社会,一个雏形的社会。”在学校里, 应该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到一个雏形的状态,应该呈现儿童现在的社会生活。就“学校即社会” 的具体要求来说,杜威提出,一是学校本身必须是一种社会生活,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含义;二是校内学习应该与校外学习连接起来,两者之间应有自由的相互影响。
但是,“学校即社会”并不意味着社会生活在学校里的简单重现。杜威又认为,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应该具有3个比较重要的功能,那就是:
教学论
在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体系中,教学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批判传统学校教育的基础上,杜威提出了"从做中学" 这个基本原则。由于人们最初的知识和最牢固地保持的知识,是关于怎样做 (how to do)的知识。因此,教学过程应该就是“做”的过程。在他看来,如果儿童没有“做”的机会,那必然会阻碍儿童的自然发展。儿童生来就有一种要做事和要工作的愿望,对活动具有强烈的兴趣,对此要给予特别的重视。
杜威认为,从做中学也就是从活动中学、从经验中学入它使得学校里知识的获得与生活过程中的活动联系了起来。由于儿童能从那些真正有教育意义和有兴趣的活动中进行学习,那就有助于儿童的生长和发展。在杜威看来,这也许标志着对于儿童一生有益的一个转折点。但是,儿童所做的或参加的工作活动并不同于职业教育。杜威指出,贯彻从做中学的原则,会使学校所施加于它的成员的影响更加生动、更加持久并含有更多的文化意义。
杜威认为,好的教学必须能唤起儿童的思维。所谓思维,就是明智的学习方法,或者说,教学过程中明智的经验方法。在他看来,如果没有思维,那就不可能产生有意义的经验。因此,学校必须要提供可以引起思维的经验的情境。
作为一个思维过程,具体分成五个步骤,通称“思维五步”,
杜威指出,这五个步骤的顺序并不是固定的。由“思维五步”出发,杜威认为,教学过程也相应地分成五个步骤,
这种教学过程在教育史上一般被称之为“教学五步”。在杜威看来,在这种教学过程中,儿童可以学到创造知识以应付需求的方法。但是,他也承认,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论儿童与教师
尽管杜威并不是“儿童中心”思想的首创者,但是,他是赞同“儿童中心”思想的。其最典型的一段话是:“现在,我们教育中将引起的政变是重心的转移。这是一种革命,这是和哥白尼把天文学的中心从地球转到太阳一样的那种革命。这里,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他们而组织起来。”
从批判传统学校教育的做法出发,杜威认为,学校生活组织应该以儿童为中心,使得一切主要是为儿童的而不是为教师的。因为以儿童为中心是与儿童的本能和需要协调一致的,所以,在学校生活中,儿童是起点,是中心,而且是目的。杜威强调说,“我们必须站在儿童的立场上,并且以儿童为自己的出发点。”
在强调“儿童中心”思想的同时,杜威并不同意教师采取“放手”的政策。他认为,教师如果采取对儿童予以放任的态度,实际上就是放弃他们的指导责任。在杜威看来,要么从外面强加于儿童,要么让儿童完全放任自流,两者都是根本错误的。
由于教育过程是儿童与教师共同参与的过程,是他们双方真正合作的过程,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儿童与教师之间的接触更亲密,从而使得儿童更多地受到教师的指 导。杜威说,“教师作为集体的成员,具有更成熟的、更丰富的经验以及更清楚地看到任何所提示的设计中继续发展的种种可能,不仅是有权而且有责任提出活动的方针。”在他看来,教师不仅应该给儿童提供生长的适当机会和条件,而且应该观察儿童的生长并给以真正的引导。
杜威还特别强调了教师的社会职能。那就是:“教师不是简单地从事于训练一个人,而且从事于适当的社会生活的形成。”因此,每个教师都应该认识到他所从事的职业的尊严。
他的学术著作甚丰,仅目录就达125页。他的思想涵盖逻辑学、认识论、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哲学、美术和宗教。他曾担任过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899)、美国哲学协会主席、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主席,1910年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他是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机能心理学的先驱,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代表,也是被誉为20世纪影响东西方文化最大的人物。
其主要著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