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存在物

目录

  • 1 什么是类存在物
  • 2 类存在物与永恒道德原则批判[1]
  • 3 参考文献

什么是类存在物

  类存在物是指人类从事着一种类活动,这种类活动是以集体属性、依靠同类共同存在进行的,这种类活动主要是指生产活动,生产活动就是一种类活动,而且这种类活动是通过意识自觉存在的。这是人和动物最本质的区别。人类通过生产劳动能动地改造自己周围环境的同时也改变人类本身,这种类活动创造了人。人的自然属性即通过类活动满足自己需求的实践使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达到了有机的统一。而且这种生产活动必须是以社会为基础的,人类只有在这种社会活动当中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人性,脱离了社会活动人必然失去了人性。因此人性的内容包含了人在劳动过程当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属性,突出的表现为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当中尤为重要的是生产关系,其次还包括其他一些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关系,如婚姻关系,师生关系、同事关系等等,各种各样的关系受着法律和各种政治制度的制约。

类存在物与永恒道德原则批判

  马克思运用“类存在物”作为探讨克服资本主义社会人的自我异化的一个重要线索。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说:“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一般认为,马克思的“类存在物”的内涵应归结为费尔巴哈哲学意义上,但是,与其把“类存在物”归结为费尔巴哈人本学意义上,不如把它归结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意义上,因为亚里士多德在“人是政治动物”的著名命题中赋予了人的社会活动和最终归宿的人的本性的哲学认识,这似乎更接近马克思对人的看法。

  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的本性就是目的,每个事物是什么,只有当它完全成长时,我们才能说出它的本性,无论是人、马和家庭等都是这样。对于人来说,它不能离开共同体而独立生活,而任何共同体都是为了某种善才建立的,城邦这种政治共同体体现了共同生活的最完全最高的善,所以人的本性是城邦的,只有在城邦国家中他才能达到自我完善,在这个意义上,人就是政治动物,凡是本性上不属于城邦的人,他如果不是超人就是鄙夫。”马克思的“类存在物”概念在一般给定的意义上是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动物”概念有相通之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直接运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批判了斯密、李嘉图和卢梭等人,指出他们的理论是“l8世纪的鲁滨逊一类故事”,并宣称:“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所以,把“类存在物”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动物”联系起来谈,并不是一种牵强附会的类比。但是,两者的共同点只是从他们最一般的意义上而言的,其实,马克思的“类存在物”和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政治本性的哲学认识存在很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也构成了马克思对古典的亚里士多德式伦理学批判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然形成的,这一观点与他的哲学理论有关。在他看来,凡是实在的东西就是永恒的。他的所谓实在而永恒的东西,他称之为“第一原理”,这个第一原理却不是知识自身的对象,它只能是直观理性——努斯(nous)的对象,所有人的行为必须符合第一原理。这样,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认识就是超历史的、超出社会之外的,因而是抽象的。马克思的“类存在物”显然不是建构在所谓先在的“第一原理”之类的东西基础上,而是建构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基础之上。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说得非常明白:“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异化劳动则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以致人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人作为“类存在物”是可以改变的,因为它只不过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对象,人的本质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他只有在社会之中形成自己的个性,他能够按这些存在物的方式而单独行动,他的需要和兴趣都能从历史中得到解释。而对亚里士多德来说,由于人性是不变的、永恒的,人的“生命活动”就只能改变人历史上具体活动中的一些细节。对于理性上受指导的永恒的自在本性则是不能改变的。

  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立场使他坚持有客观的永恒道德原则的存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六卷第一章开门见山就说,我们的道德德性就是选择适度,即不要过度也不要不及,而适度是由逻各斯来决定的。具有逻各斯的人就要说明这种逻各斯是什么,即作为伦理标准的逻各斯是什么。《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三卷中,亚里士多德沿着苏格拉底、柏拉图的理性主义传统,认为有客观的普遍的善存在,这种善就是合乎真理合乎理性。他在对善的目的进行分析时说,希望在一般意义上是对于善的,但是一个人所希望的并不总是能达到目的的善,在选择不正确的情况下,他所希望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恶,只有好人所希望的对象才是真正的善,因为好人的品质使他对何事物的看法与事物本身的逻各斯一致。可见,道德德性和善的存在都必须以先在的理性来说明,这种探究的方法当然是马克思所不能同意的。

  马克思运用“类存在物”作为克服异化的主要线索,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道德危机的价值评判。但是,马克思决不认同任何客观的超历史的道德原则,在有关“类存在物”的理论中并没有所谓先在的概念范式,因为(1)类存在物并不是自在的本质;(2)人的本质就是历史化了的类生活的表现。对马克思来说,所谓的道德准则应该是历史的、具体的。用恩格斯的话来说就是,“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并且,只要它能破坏这种道德而不受惩罚,它就加以破坏。”由此可见,马克思拒斥任何超历史的道德原则,并因此能够在对资本主义的正义和资产阶级价值观念的虚伪性的谴责中一直担当了道德批评家的角色。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声明,“共产主义要废除永恒真理,它要废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这些都表明了马克思拒斥古典伦理学的抽象人性观和超验的道德立场,遗憾的是,这样的立场却被伍德等人用来作为指证马克思是非道德主义者的论据。

参考文献

  1. 何良安.从“类存在物”及其生命实践看马克思的道德批判——基于与亚里士多德相关概念的比较[J].江淮论坛.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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