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税务审询是指税务人员就税务违章事实,对违章人进行的专门审查,是直接取得当事人供述的一种重要方法。
一、针对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变的审询方法
税务审询是调查取证很关键的一步。它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稽查工作的进展速度和深度,要想审询工作能顺利进行,就必须充分做好准备。从现有掌握的材料入手,透彻地分析,针对不同对象,来确定不同的审询方法。
首先,根据违章人的文化层次,可将受询者分为“从众型”和“智能型”两种。一般来说,文化水平越高,从事生产经营时间越长,其偷漏税手段就越巧妙,对付税务检查也越有经验。所谓“从众型”.是指文化业务素质较低,生产经营盲从于别人的纳税人。“从众型”的违章者,他们的纳税行为仅是盲从于与其相关连的纳税人,因而存有疑虑、畏惧、矛盾的心理,对于这种类型,在税务审询中,可采用宣传教育的方法,明之以法,指明出路.促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主动配合审询,讲清偷漏税问题,以求得从宽处罚。所谓“智能型”是指文化素质较高,有较好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纳税人。“智能型”的违章者,一般比较自信,对纳税检查存有防御和抗拒的心理。对于这种类型的,我们可在掌握一定确凿证据的前提下,针对被查人心理上的波动,出其不意地出示证据,以彻底摧毁他们的心理防线,从而迫使他们承认违章事实。
其次,根据违章人的性格特点,又可将受询者分为“急躁型”、“随意型”和“固执型”三种。“急躁型”的违章者.往往表现为脾气暴躁,易于冲动.直率活跃。对于这种人宜采用“单刀直入”的审询方法.直截了当地指出审询的内容.要求其积极配合;“随意型”的违章者,往往表现为头脑聪明,能言善辩,感情用事,不稳易变。对于他们宜采用宣传教育的方法,明以税法敦促他们主动交待违章事实;“固执型”的违章者,表现为固执己见,不善言辞,软泡硬磨。这种类型,我们应采用以理服人的方法,从掌握的实际情况,揭露其矛盾,讲清道理,促使其主动交待。
二、根据审询进展情况,抓住时机,巧用证据
运用证据是税务检查人员运用经过核实可靠的,可直接或间接揭示(证明)违章事实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对违章人进行直接刺激,以促使其打消侥幸心理,不失时机地巧用证据,对牵制违章人的态度,争取主动,确保审询工作顺利进行有着重要作用。随着审询活动的发展,违章人的态度一般有两种转化趋势,一是由积极配合到消极抵触,二是由消极抗拒到主动酉己合。在审询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违章人的态度变化情况,抓住时机,巧用证据。实践证明,充分发挥证据应有的作用,应当选择在以下几个时机:
l、违章人思想动摇时。在审询工作有了一些进展之后,违章人感到违章事实已被发现.无法隐蒙.其表现就会变外表若无其事为内里心神不安,陈述吞吞吐吐。在这种情况下,出示有力证据,会彻底粉粹其侥幸心理。
2、违章人陈述矛盾时。违章人对税务人员的审询存在着很强的戒备心理,对提出的问题往往集中精力防御。采用跳跃性的提问方式发问,声东击西,旁敲侧击,会使违章人自顾不暇,难圆其说,矛盾百出。利用这一时机出示证据,攻下其一违章事实,从而催毁他的防御心理,促使其交待其它违章问题。
3、违章人态度顽固时。在违章人态度顽固、百般抵赖、拒不承认的情况下,选准要害部分采用强有力的证据,拌不及防、严词质询,击其要害。
三、揣测违章人的心态,实施攻心战术
税务审询的最终目的,是取得违章人的供述。要使审询顺利进行,就必须促使违章人愿意回答审询人的问题并能积极配合。然而要达到这一点并非轻而易举,处理方法稍有不适,甚至还会造成逆反心理。因此我们除了做好广泛的税法宣传外,还应该努力揣测违章人的心态,从中抓住最为要害的痛处,以促使其积极配合。
l、对领导干部、党员或者先进人物。由于他们受身份、地位、名誉的约束,同时又要受组织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我们可从分析偷漏税造成的社会舆论对其身份、地位、名誉不利入手,晓以利弊.使其主动交待问题,得到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影响。
2、对一般群众,由于受法律、道德观念的影响,我们可从宣传税法的强制性入手,明确处罚原则及法律责任,指明出路。
3、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我们可从分析违章原因入手,指明偷漏税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指明错误,帮助并督促改正错误。
4、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者,针对其往往有破罐子破摔的思想,我们可从耐心说服教育入手,宣传税法刚性,暗示处罚上限,引导教育,鼓励他们振作精神,守法经营。
5、对企业偷漏税的审询,因其法人代表或财务主办人员往往认为是从企业本身利益出发的,会产生委屈和自谅心理。我们可从偷漏税导致的后果入手,分清责任,分别处理。
此外,在审询过程中力求创造一个和谐的气氛,讲究交谈艺术以及审询人自身形象等也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和气对话、遇事沉着冷静,耐心、广泛听取陈述等都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总之,税务审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艺术,是审询人与被审询人之间的斗智斗勇。我们只有把握时机,注意察言观色,及时掌握被询人的心理动态,才能随机应变,力克顽“症”.稳操胜券,取得查处税务违章案件的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