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租赁经营是以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将科研机构的资产出租给租赁者(科技人员个人或集体),租赁者支付一定数量的租金,以获得科研机构的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经营权。进一步说,在租赁期间,租赁者向利一研机构交纳租金和税金后,在政策和法令允许的范围内,享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和纯收入(或利润)的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