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法(Straight-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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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因而假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即指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它是最简单、最普遍的折旧方法。平均年限法适用于各个时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折旧。
1、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
2、修理和维修费用在整个资产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
3、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是相同的;
4、使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
5、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的。
由于以上各项因素的不确定性,要使任何折旧方法对所有各种因素都考虑到是有困难的。如果有些因素可以适当抵消,通常都认为直线法最为适宜。
采用这种方法,固定资产在一定时期内应计提折旧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即固定资产的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除此之外;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所取得的残值收入和支付的各项清理费用的多少对固定资产在一定时期内应计提折旧额的大小也有一定影响,因此采用这种方法计提折旧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这两个基本因素,而且应该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和清理费用这两个因素。固定资产残值收入是指固定资产清理时剩下的残料或零件、器材等残余价值。
这部分残值,应在计算折旧时预先估计,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去;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是指固定资产清理时所需的拆卸、搬运等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使用固定资产的一种必要的追加耗费,因此应预先估计并连同原价一起由使用期间的产品成本平均负担。固定资产残值扣除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为固定资产净残值。 综上所述,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可用公式表述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折旧额÷12
一定期间的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称为固定资产折旧率。它反映一定期间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它忽略了折现因素,按直线法计算的净利,会给人们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修理费越来越多,到资产的使用后期修理费和折旧额会大大高于固定资产购入的前几年,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额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