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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岗位价值评估方法,它根据总体上界定的岗位的相对价值或者岗位对于组织成功所作出的贡献来将岗位进行从高到低的排序。排序法又可以分成三种类型:直接排序法、交替排序法以及配对比较排序法。
直接排序法是一种相对比较的方法,是指简单地根据岗位的价值大小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对职位进行总体上的排队,是一种定性绩效考核评价方法。
在直接排序法中,主管按照绩效表现从好到坏的顺序依次给员工排序,这种绩效表现既可以是整体绩效,也可以是某项特定工作的绩效。
直接排序法将所有参加评估的人选列出来,就某一个评估要素展开评估,首先找出该因素上表现最好的员工,将其排在第一的位置,再找出在该因素上表现差的员工,将他排在最后一个位置,然后找出次最好、次最差,依此类推。评估要素可以是整体绩效,也可以是某项特定的工作或体现绩效某个方面。
直接排序法的优点:
1、比较容易识别好绩效和差绩效的员工。
2、如果按照要素细分进行评估,可以清晰的看到某个员工在某方面的不足,利于绩效面谈和改进。
直接排序法的缺点:
1、如果需要评估的人数较多,超过20人以上时,此种排序工作比较繁琐,尤其是要进一步细分要素展开的话。
2、严格的名次界定会给员工造成不好的印象,最好和最差比较容易确定,但中间名次是比较模糊和难以确定的,不如等级划分那样比较容易使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