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营销(Television Mark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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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与电视营销同时作为直复营销的一种形式,都是符合时代要求、具有良好前景的营销方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电视营销是指营销者购买一定时段的电视时间,播放某些产品的录像,介绍功能,告示价格,从而使顾客产生购买意向并最终达成交易的行为。其实质是电视广告的延伸。
1、确定目标顾客。由于企业经营品种的不同,目标顾客也会有一定的差异。但从电视媒体的特征而言,电视营销的最佳目标顾客群应是25—50岁的家庭主妇和职业女性。她们一般都有看电视的习惯和爱好,也有一定的购买能力。
2、确定合适的商品。电视营销的费用较大,导致企业必须尽快收回成本,产生效益。因此,电视营销最适合的商品应是价值较大的日常生活用品。价值大可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日常生活用品则能使顾客当场产生购买冲动,果断决策。从中国企业的营销实践看,眼装、电器、化妆品和健身器材是目前较为成功的商品。
3、确定节目内容。电视营销的节目内容与一般电视广告不同。一般电视广告的目的可以是树立企业或产品形象,也可以是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而电视营销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订货。所以,节目内容的侧重点是商品功能、特征、顾客利益、价格和购买方法等信息,以便顾客马上能方便地进行订货。电视营销节目制作的基本原则是主题清晰、贴近生活和可信赖。
电视营销的优点是:通过画面与声音的结合,使商品由静态转为动态,直观效果强烈;通过商品演示,使顾客注意力集中;接受信息的人数相对较多。
电视营销的缺点在于:制作成本高,播放费用昂贵;顾客很难将它与一般的电视广告相区分;播放时间和次数有限,稍纵即逝。
为了克服上述弊端,有些营销者创造了一种新的电视营销方式——家庭购物频道(homeshopping channels)。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闭路电视或地方电视台播放一套完整的节目,专门销售各色俱全的套装产品。观众只需将频道锁定,即可全天24小时收看,并能随时通过免费电话与该公司联系。这种营销方式在1986年。的美国,其营业额为4.5亿美元,而只几年的时间,到1991年则增加至2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