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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救助机构以发放现金的形式,帮助灾民解除生活困难。此种救助手段源于古代的赈灾救荒。在救灾实际工作中,主要的现金救助手段是定期救助,但临时救助中也常采用现金救助。其特征是直接给被救助者发放现金,由被救助者根据自己的实际困难安排使用。
现金救助的原则是:专款专用,严格按政策规定的标准发放,救助机构或其工作人员不得克扣、挪用、贪污。
现金救助又分为一般性救助和专项救助。一般性救助是指向救助对象提供统一的现金补助,如英国的收入补助计划、比利时和法国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专项补助是指根据救助对象各自不同的特点提供不同种类的现金补助,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的绝大部分社会救助项目,德国和荷兰的失业补助,意大利的最低养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