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配计划(cash distribution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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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配计划又称为安全付款计划,用来确定合伙企业分期清偿过稆每一次的现金分配情况。
现金分配计划是分次清算时用于测算各合伙人分配顺序并据以计算每次分配合伙企业资产时所采用的一种方式。由于安全付款表在每次分配时要编制一次,手续较为麻烦,而且它不能提供每一合伙人现金分配的顺序及金额的信息,现金分配计划可解决这些问题。
编制现金分配计划,同样需将合伙人的资本与他在合伙企业的债权合并起来,并预计所有潜在的损失和清算费用。
编制现金分配计划的步骤如下:
(1)从清算前的合伙人资本余额开始,确定将抵消某一合伙人资本余额的最小资产变现损失;
(2)按照损益分配比例将可抵消的资产变现损失分配于各合伙人的资本账户;
(3)对仍拥有资本余额的合伙人,再确定其可抵消的最小资产变现损失,并按损益分配比例分配于这些合法人;
(4)重复第3步,一直到抵消所有合伙人的资本余额;
(5)根据以上计算和分配的结果,列出现金分配计划。
[例]ABC合伙企业正处在清算之中,A、B、C三个合伙人的损益分配比例为5:3:2,此时有关账户的余额如表1所示。
表1 合伙企业有关账户余额 单位:元
编制现金分配配计划如下:
(1)计算出各合伙人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潜在能力,如表2所示。
表2 各合伙人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潜力
合伙人 | 合伙人资本余额(元) | 合伙损益分配比例(%) | 可抵消的资产变现损失(元) |
---|---|---|---|
A B C | 20 000 30 000 18 000 | 50 30 20 | 40 000(即20 000/50%) 100 000(即30 000/30%) 90 000(即18 000/20%) |
由表2可看出,合伙人A可能抵消资产变现损失的潜力最低,当发生损失40 000元时,其资本账户余额成为0,而超过40 000元时,则给其他合伙人带来亏损。
(2)计算抵消最小资产变现损失后各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余额,如表3所示
表3 抵消资产变现损失后合伙人资本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合伙人A | 合伙人B | 合伙人C |
---|---|---|---|
清算前资本余额 抵消资产变现损失 40 000 抵消后资本余额 | 20 000 20 000 0 | 30 000 12 000 18 000 | 18 000 8 000 10 000 |
(3)按同样的原理计算出合伙人B与C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潜在能力,如表4所示。
表4 合伙人B、C负担资产变现损失的潜力
合伙人 | 合伙人资本余额(元) | 合伙损益分配比例(%) | 可抵消的资产变现损失(元) |
---|---|---|---|
B C | 18 000 10 000 | 60 40 | 30 000 25 000 |
注:表中B合伙人损益分配比例为30%/(30%+20%)=60%
表4中数据表明,合伙人C可抵消资产变现损失的潜力低于合伙人B。
(4)计算抵消最小资产变现损失25 000元后的资本账户余额,如表5所示。
表5 抵消资产变现损失后合伙人资本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合伙人B | 合伙人C |
---|---|---|
资本余额 抵消资产变现损失 25 000 抵消后资本余额 | 18 000 15 000(即25 000*60%) 3 000 | 10 000 10 000(即25 000*40%) 0 |
(5)编制现金分配计划,如表6所示
表6 现金分配计划表
项目 | 现金数额 | 现金受让人 | 分配比例 |
---|---|---|---|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 35 000 3 000 25 000 40 000(或更多) | 债权人 合伙人B 合伙人B、C 合伙人A、B、C | 100% 30%、20% 50%、30%、20% |
从以上分配过程可以看出,由于事先考虑了可能发生的净资产变现损失,因此分期分配清算是一种比较谨慎的方法,这种方法一方面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现金不致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又使合伙人在分期清算时避免出现过早付款所引起的现金不足,即先分得现金后出现资本亏损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