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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为止的传统会计,从产权的角度来看,的确既反映了生产资料的产权及其派生权利的价值形态,也体现了经营权的运用情况。这里的产权无疑主要指物权,后来派生出的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可以看作是物权向人权转化的过渡形态,但至今仍没有当作会计反映的重点对待。
物权会计是建立在物本会计的基础上的,其主要特点有:
第一,在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中,只承认物力资源的产权,不承认人力资源的产权,因而,作为第一报表的资产负债表,权益方只有对物力资产的要求权。
第二,由于产权的这种制度安排,企业剩余完全归物力资源的所有者拥有,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只有劳动消耗补偿要求权,没有分享企业剩余的产权基础,因而,即使参与了剩余分配,也是为了物力资源产权者的最终利益的不得已措施。
第三,在物力资本与人的劳动之间的关系上,是资本雇佣劳动,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
第四,为了考核人们的经营权的使用情况,物力产权所有者有权监督、检查、评价、奖罚经营者,经营者往往产生抵触对立情绪。
与会计发展新趋势的人权会计相比,物权会计具有诸多缺陷:
(一)将“人力资产”排除在外,范围狭窄
物权会计只核算物力资本,忽视了作为企业主人的人的知识技能所带来的巨大增值潜能,没有引入“人力资产”的理念。使资产的定义范围狭窄,不完整,不准确。
物权会计将人才招募、培训等人力资产投资全部计入期间费用,没有考虑其价值增值所带来的巨额收益,致使当期利润下滑,计提所得税减少,使得我国企业的价值普遍被低估,信息的不对称造成外部信息需求者难以凭借现行财务报告对企业的未来可持续发展潜力做出合理预测。
(三)忽视对“人”的价值投入,目标行为短期化
每个企业都想尽力降低成本,来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人力资源研发、维护、改良过程中所需的投入巨大,风险难以衡量,这使得企业倾向于更强调节约当期成本,而不关心对人力资产的投资。这种现象在当今非常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