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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记账是指在商品出库作业中,由于没及时核销商品明细账而造成账面数大于或小于实存数现象。
一般情况下造成商品实存数小于账面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库时,由于验收问题,增大了实收商品的签收数量,从而造成商品账面数量大于实存数;
2.仓库保管人员与发货人员在以前的发货过程中,因错发、串发、多发等差错而形成实存数量小于商品账面数;
3.仓储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毁损、报废、损耗等;
4.财务部门没有及时核销开出的提货数使得商品实存数小于商品账面数。
当遇到提货数量大于实际商品库存数量时,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都需要和仓库部门、提货单位及时取得联系后再作处理,如果属于人库时错账,则可采用报出报人方法进行调整。即先按库存账面数开具商品出库单销账,然后再按实际库存数量入库登账,并在人库单上签明情况。
如果属于仓库保管员串发、多发、错发而引起的问题应由仓库方面负责解决库存数与提单数之间的差额。
如果属于财务部门漏记账而多开出库数,应由单位出具新的提货单,重新组织提货与发货。
如果属于仓储过程中的损耗,需考虑该损耗数量是否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与货主单位协商解决。合理范围内的损耗,应由货主单位承担,而超过合理范围之外的损耗,则应由仓储部门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