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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货币条款是指根据两种以上货币之间的比例计算或清算债权债务的保值条款。
混合货币条款主要形式有:(1)规定两种以上的货币按比例作为合同计值货币和支付货币;(2)规定某一特定记账单位作为合同债权债务的计值标准,待清算时,再折算成某一种或某几种货币。目前,常用记账单位主要有特别提款权和欧洲货币单位。
混合货币条款是20世纪50年代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保值措施,它的保值作用表现在:把几种货币相互联系起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抵消汇率的波动,只有在几种货币同时贬值或同时升值的情况下,才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正是由于混合货币条款能够同时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保值作用,消除或减少汇率风险,因而使当事人比较愿意接受。目前,国际经济合同已广泛采用混合货币条款,而且使用范围越来越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