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规费(Customs D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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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规费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应有关单位申请在规定的监管区域以外执行任务所收取的一种费用。具体来说,海关根据所在地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国界孔道和国际邮局交换站的进出境货物、旅客行李、邮件以及运输工具等实际情况,规定监管区域。在海关监管区域内执行任务不收规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要求海关派员到监管区域以外办理海关手续、执行监管任务时,海关按规定收取规费。海关规费是在关税费用以外的附加费用。该费用作为中央财政收入,上交国库。
一般海关在其监管区域内执行任务是不收取费用的。所谓监管区域,是指海关根据所在地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国界孔道和国际邮局交换站对进出境货物、旅客行李物品、邮件以及运输工具的实际情况所规定的区域。
如果海关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要求,到其监管区域以外办理海关手续,执行必要的监管任务,可以按规定收取规费。
海关规费计算标准如下:每个关员每个工作日收取人民币50元。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不足4小时的按半日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一日计算。
凡海关在监管区域以外验放旅客行李物品,申请人为单位的,海关按规定减半收取规费;申请人为个人的,海关验放一件行李物品收费5元,两件及两件以上的10元。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倍征收,每次查验由两名以上海关关员共同实施。
中国承诺,在海关规费和费用方面将遵守<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8条。包括:对进出口或有关进出口征收的任何有关性质的所有规费和费用(除进出口关税和国内税外),应限制在提供服务所需的成本范围以内,不应以此构成对本国产品的保护或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对以上规费和费用有必要进行削减;最大限度内简化和减少各种手续和程序;不得对轻微违反海关法规或程序要求的行为进行实质性处罚。
海关规费、费用、手续和规定主要包括:(1)领事事务,如领事发票和证书;(2)数量限制;(3)许可程序;(4)外汇管制;(5)统计服务;(6)文件、单证和证明;(7)分析和检查;以及(8)检疫、卫生和蒸馏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