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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本是指公司已发行股本中在外流通没有被公司收回的部分。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的股份。
流通股本是一句很有中国特色的股市术语,外国的股票从一上市就是全流通的,总股本就等于流通股本;而中国的股票上市,在未实行股权分置改革前,(个人或集体或国家)法人股是不允许上市流通的,只有部份发行的股票可在二级市场流通,这部份就是所谓的流通股本,05年开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的股票都是全流通的,过去的法人股也慢慢可以开始在二级市场流通,但却是有数量和时间限制,这就是限售流通股,因为监管部门担心一下子那么多的股票上市,必然会导致资金承接不住而崩盘。慢慢的,中国股市将实现真正的全流通,总股本也就等于流通股了。
在以往的指数计算中,只要是在交易所有权利进行场内流通的股票均算作流通股,这样无论是公司发起人、国有股还是战略投资者的股份,一旦获得流通权,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但是最新公布的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案中对自由流通股作出了定义: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总股本中剔除以下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①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 ②国有股;③战略投资者持股;④冻结股份;⑤受限的员工持股;⑥交叉持股等。
根据上述定义,国有股、发起人股等许多股份即使在获得流通权以后仍然不计入指数,这样在股改基本完成和新股发行全流通的背景下,这一规定对未来的指数计算将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对宝钢股份(600019),在2008 年8 月19 日以后,目前宝钢集团持有的137.2 亿股股份(目前宝钢股份的流通股份为47.3 亿股)将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这部分股份将计入指数,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这部分股份将不计入指数。再如中国银行(601988)在上市三年后,目前中央汇金持有的1713.25 亿股股份(目前中国银行的流通股份为43.31 亿股)将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这部分股份将计入指数,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这部分股份将不计入指数。很显然,对于流通股的不同定义,在许多原来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相继可以上市的情况下,对其在指数中的权重的影响极大。
按照原有的处理方法,成份股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后,其权重会有较大变化,而超级大盘股的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后,其对指数的影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将减小这种变化。
问题在于如果有权流通的国有股、创始人股在市场上抛售时是否对成份股的权重进行修正等没有明确的说法。此外指数编制方案对于交叉持股没有给出明确定义(按一般理解,是指上市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因此很可能意味着今后中证指数公司对于部分股票在指数中的权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总股本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所占的股份总数,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对于全流通股份来说总股本=流通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