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目录

  • 1 什么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 2 法定财产重估的情况和核算
  • 3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账务处理

什么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数额。一般而言,企业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除有物价变动时,国家有规定调整,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帐面价值。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资产进行重估。如:企业分立合并和改组;企业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物价上涨时幅度较大造成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严重分离。

法定财产重估的情况和核算

  根据我国现有的有关规定,需要对企业财产进行重新评估的情况主要有:

  一是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重新评估;

  二是企业经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改造,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核算,主要是确定法定财产的重估方法、范围及其增值的金额问题。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因对外投资而转出各种资产或企业内部由于合并、改组需要对财产进行重估时,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双方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应作为“资本公积”入账,借记有关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账户

  [例]某商业企业将部分固定资产转出作为对另一企业的投资,转出时对该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当时固定资产的原账面金额为1 500万元,累计折旧800万元,重新评估后确认为1 000万元,转出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1 000万元-(1 500万元-800万元)]   3 000 000

    贷: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3 000 000

  同时:

  借:长期投资——  10 000 000

    累计折旧——  8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18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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