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垄断协议

目录

  • 1 什么是横向垄断协议
  • 2 横向垄断协议的类型[1]
  • 3 参考文献

什么是横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可分为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

  所谓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例如,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阶段的生产商之间、零售商之间或者批发商之间达成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实施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限制购买或开发、联合抵制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横向垄断协议的类型

  法律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横向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最重要、最典型的竞争方式,它为世界各国所禁止,经营者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价格垄断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这是一种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商品的供应数量减少,必然导致市场价格上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它是指经营者之间分割地域、客户或者商品市场的行为。这种画地为牢的行为限制了经营者之间正常的自由竞争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购买新技术、新设备,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经营者之间的限制开发协议是破坏竞争,阻碍一国科学技术发展的行为。

  5、联合抵制交易。它也称集体拒绝交易,即经营者之间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的竞争对手供货商或者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其目的是排斥了其他竞争对手,维护了自身垄断地位。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横向垄断协议。

参考文献

  1. 1.0 1.1 周晖,屈振甫.《新编经济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阅读数: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