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教授格雷纳(L·E·Greiner)1967年在《组织变革模式》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按权力来划分的组织变革模式。他认为,一般组织的权力分配情况可分成三种:独权、分权和授权。这三种权力分配可以有七种不同的变革方式。
1、独权
在传统的组织管理中,其领导方式一般都是把权力集中于一人身上。因此,在这种管理方式下,组织变革有三种方式。
1)命令式。最高权力者宣布变革决定,由下级人员去执行。
2)取代式。更换组织中不称职的重要职位者,以他人代之。
3)结构变革。改变组织的计划、技术与结构的关系,以影响组织成员的行为。
2、分权
这是指权力分享,即让下级参与变革的决策,有两种变革方式。
1)团体决策的变革方式。上司拟定几种解决问题的方案,由组织成员共同参与决定选取哪一种变革方案。
2)团体问题解决方式。变革方案由团体讨论决定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授权
这是将权力和责任转交给下属,由他们自己去决定变革什么和如何变革,也有两种方式。
1)个案讨论的变革方式。上司只对讨论作指导,而不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团体,鼓励成员提出自己的看法,由他们自己决定适当的变革方案。
2)敏感性训练的变革方式。这主要是为了改变人际关系,从而增进工作的绩效。
格雷纳的变革模式侧重在变革的权力方式上面,是证明哪一种权力方式容易使变革取得成功。并根据对许多组织变革的研究,发现组织变革的成功方式是采用分权式的变革,而不是独权方式或授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