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风险(Servicer risk)
目录
|
服务商风险是指因为抵押贷款服务商提供的客户服务质量低下而影响MBS表现的风险。
服务商风险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服务商执行上述职责和大多数作为卖方的服务商对相关责任人负有连续的业务上的责任所带来的。如果服务商停止有效地执行票据化金融资产,托收收入或金融资产的执行等职责,历史违约记录将不会反应现在的违约水平,而基于历史记录的信用增级将被证明是很不充分的。与之相似,如果服务商中止向商品、服务或其他资产提供服务,债务人就有借口抵消偿还或停止偿还。当这种风险变成现实时,唯一的办法是更换服务商,但伴随更换服务商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又令买方举棋不定。
第二类服务商风险是从伴随提供服务的财务安排中,而非作为具体的技术上的服务提供的一部分所产生的。最明显的例子是托收收入的使用。服务商托收现金收入可能会使买方对这部分收入的权利在服务商破产时处于危险境地。此时,各种向买方支付的收入,或持有的准备用以偿还的收入可以作为无效优先权得以挽回。因此,在接受评级的交易中,服务商经常被要求维持某一水平的短期评级以被允许将托收收入与其自有资金相混杂。如果没有此评级,服务商必须将收入分离出来以保证买方在托收收入中权益不受损害。另外一种情况是服务商的职责包括向买方提供短期的垫付以减小所转让的金融资产的收入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