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付所属资金(Funds to Burn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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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所属资金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拨付给所属各个独立核算但不独立纳税的附属企业的资金。
一是总公司拨付分公司的经营资金,包括现金、财产、物资,借方表示总公司下拨的各种资金;贷方反映收回的资金。分公司对拨入的资金以“公司拨入资金”帐户核算。
另一方面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日常业务往来,如材料产品的调拨,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各以“内部往来”帐户核算。总公司拨给分公司的财产物资不重新估价,如拨出旧的固定资产,应将已计的折旧同时借记“累计折旧”帐户。
总公司拨给分公司的财产物资不重新估价,如拨出旧的固定资产,应将已计的折旧同时借记“累计折旧”帐户。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1】总公司下拨所属分公司人民币100000元,美金10000元,美元汇率为8.4元,总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拨付所属资金 100000
借:拨付所属资金 (US$10000×8.40)84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US$10000×8.40)84000
分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公司拨入资金 100000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10000×8.40)84000
贷:公司拨入资金 (US$10000×8.40)84000
【例2】总公司拨给分公司旧厂房一幢,原始价值300000元,已提折旧150000元,总公司会计分录为:
借:拨付所属资金 150000
累计折旧 150000
贷:固定资产——房屋建筑 300000
分公司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贷:累计折旧 150000
公司拨入资金 150000
【例3】总公司调拨给分公司生产用原材料50000元。总公司会计分录为:
借:内部往来——××分公司 50000
贷:内部往来——××分公司 50000
分公司会计分录为:
借:内部往来——总公司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