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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采购是指采购方向供应商发出询价或征购函,请其正式报价的一种采购方法。
1、确定报价
确定报价是指在某特定期限内才有效的报价。换句话说,此种报价是指在有效期内,卖方所提价格为买方所接受,此种交易行为即告成立,若是逾期对方不寄发接受通知,此买卖交易行为即不存在,但是若对方(买方)在接受此报价时,尚附有条件者,则原有“确定报价”即告失效,但是却成为一种新的要约。
2、条件式报价
所谓条件式报价,是指厂商在报价时附有其他条件,由于条件内容不一,因而其形态十分复杂,包括:
(1)无承诺的报价:此类报价一般仅可作为参考,卖方是按当天市价报价,若遇物价波动,卖方得自行调整其价格,所以这种报价寄发时,务必声明:“本报价不受承诺的约束”,或“本报价价格按市价而增减”,或“价格随时适时变更,无需通知”。
(2)卖方确认的报价:此类报价必须经卖方确认后才算生效,此类报价较无承诺的报价好,它对买方表达出交易的诚意,又可防范风险。不过若遇特殊理由,卖方可说明原因而取消确认。
(3)可以先销售的报价:这种报价对卖方较有利,即卖方以一批货同时向两家以上客户报价,如果其中有人接受此报价,则后到接受者,对已售的货品即自动失效。
(4)买方于同意后的报价:此类报价又称许可退货的报价,即买方须看到货品满意后才成立的报价方式,这种报价对卖方极不利,因此甚少为人所采用。
3、还报价
所谓“还报价”事实上是一种讨价还价的方式。它是指买方对卖方报价单所提交易条件、产品品质规格、付款方式均甚满意,唯嫌价格太高,要求对方减价。但这种还报价与接受是不同的,还报价必须卖方接受后交易行为才告成立,如卖方不同意减价,则交易仍无法成立。
4、更新报价
更新报价是指报价有效期间已过,以同样交易条件重新再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