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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承包是指一方根据另一方的要求,通过合同的形式,就某一工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应用全面负责。在一般情况下,技术承包含有大量非技术性内容,如采购、运输、辅助劳力等。
目前,技术承包在具体组织上有多种形式,但比较集中的是企业行政发包,科技人员个人或者自愿结合的承包组承包,厂矿科协作为中证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承包合同完成后,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签定,效益核算,兑现报酬。
技术承包大体有以下几个环节:项目审定;签定合同;实施监督;验收签定;奖罚兑现。
1、项目审定:先由承包人提出课题承包申请,明确项目、经济效益,完成时限及具体实施方案和所需资金、设备等。对重大项目,必须有可行性论证,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签定合同:项目审定后,按《合同法》,正式履行手续。发包人、承包人、中证人共同签定、盖章、即行生效。
3、实施监督:对承包项目进行情况要及时检查汇报,发现并解决问题。属技术问题,主要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非技术问题,中证人要出面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
4、验收鉴定:有些项目则要经过3—5个月生产试验,方可验收鉴定。
5、奖罚兑现:按合同规定计算出应得报酬额,经发包方签署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合同,要按规定对承包人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