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零兼营市场

目录

  • 1 什么是批零兼营市场[1]
  • 2 批零兼营市场的条件[2]
  • 3 相关条目
  •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批零兼营市场

  批零兼营市场是兼有批发交易零售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它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关系,也反映了一个地区商品经济活动中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主体没有完成由小生产主体向商品经营主体的转变、工业消费品生产商没有完成由规模以下向规模以上转变、由自产自销的小商品经济体制下商品流通方式向产销完全分离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流通方式的转变的过渡阶段特征,也反映了一个地区商品经济活动处于由相对较低的水平向相对较高的水平进行过渡的阶段。   

批零兼营市场的条件

  形成批零兼营市场,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市场经营者出售的商品要达到一定数额。如果商品数量少,销售商就不可能向其批购,而出售者也无需批发。

  二是出售的商品要易保管存放。因为,同一种商品批发多少、零售多少,是随着市场供求情况而经常发生变化的,如果该商品不适于保管存放,经营者就很难根据市场需求来确定进货数量和经营方式。对不易保管存放的商品,如鲜活商品,经营者一般不采取零售方式而采取批发方式,尽量缩短商品在流通领域停留的时间,以减少损耗。

  三是从事批发的收入要与从事零售的收入大体接近。如果批发收入大大超过零售收入,经营者就不愿零售;反之,零售收入大幅度高于批发收入,经营者就不愿批发。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刘天祥编著.中国商品市场运行概论.中南大学出版社,2010.01.
  2. 孙家贤主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 浙江专业市场现象剖析.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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