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召力(Chari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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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召力的英文“Charisma”,原来是基督教名词,指“天赋的才华;有显现奇迹的能力”,现在用来形容领袖人物具有的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和吸引力”,通常译为“魅力;感召力;领袖气质”。
感召力是指为了使他人赞成或支持自己的态度、观点或行为,采取说服、示范等方法使他人信服、赞同的能力。
在一个组织中,感召力是管理者改变和影响被管理者心理与行为的能力,它的最终目的是使被领导群体达到思想意识与行为准则的相对一致形成统一的群体的目标与行动。
1、愿景共享。根据对企业使命的深刻理解,构建一个美好而切合实际的发展蓝图,并使得员工愿意为之共同奋斗。
2、理念传播。能够有意识地在企业中大力培育和倡导团结协作、共同发展、追求卓越的企业发展理念。
3、人格感染。能够通过塑造开放、亲和、自信和正直的领导者形象,获得员工的信任与支持。
4、行为示范。能够身先士卒,以身作则,为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A-1级:在员工中没有很好的口碑,支持的人不多;缺少人格魅力,无法塑造良好的领导者形象,获得员工的信赖。
A-0级:有一定的人格魅力,能获得不少的员工支持;能够为员工构建一个美好实际的发展蓝图,提倡共同发展、追求卓越,有一个较好的企业领导者形象。
A+1级:令人信服,在员工中有良好的口碑,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为员工描绘发展的蓝图,使他们对企业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倡导团结协作,上下一心才有战斗力的思想;在领导过程中突出“人格魅力”,做一个有“人格魅力”的领导者。
A+2级:企业中的精神领袖,员工都视他为企业的灵魂人物;他所构建的企业发展蓝图,为所有员工所接受并为之奋斗;很多人都因为崇拜他的个人魅力,而来到企业,对于他很多的言论都奉为经典。